二母宁嗽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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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母宁嗽颗粒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二母宁嗽颗粒

汉语拼音:ErmuNingsou Keli

【成份】川贝母、知母、石膏、栀子(炒)、黄芩、桑白皮(蜜炙)、茯苓、瓜蒌子(炒)、陈皮、枳实(麸炒)、甘草(蜜炙)、五味子(蒸)。辅料为赋形剂蔗糖、糊精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黄色颗粒;味甜,微苦。

【功能主治】清肺润燥,化痰止咳。用于咳嗽痰黄,不易咯出,胸闷气促,咽喉疼痛。

【规格】每袋装10克
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一次1袋,一日2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

2、外感风寒,痰涎壅盛者禁用,其表现为咳嗽气急,痰多稀薄色白,易咳出,伴鼻塞,流清涕,头身疼痛,恶寒发热。

3、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结核、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4、服用三天,症状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并去医院就诊。

5、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,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。

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密封。

【包装】复合膜袋装,每袋装10克。
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》中药成方制剂(第十九册)WS3-B-3525-98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1020556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XXXX年XX月XX日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

生产地址: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8号

邮政编码:100176

电话号码:(010)67025631

传真号码:(010)67018048

注册地址: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

邮政编码:100051
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编号
21515
国药准字
国药准字Z11020556
规格
10g*10d
生产厂家
北京同仁堂
单位